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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總綱,疏小過 |👉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十二、「法律」。
善為治者,綱舉而網疏。綱舉則所羅者廣,網疏則小罪必漏。所羅者廣,則大罪不縱,則甚泰必刑。微過必漏,則為政不苛;甚泰必刑,然後犯治必塞。此為治之要也。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,《晉書(下)》。
『甚泰』是過分。『犯治』就是犯法於治世,就是治理很好的時候去犯法,這個叫「犯治」。
「善於治理國家的人,會抓住總綱而讓法網稀疏。能夠抓住總綱」,就好像魚網,抓住那個綱。能夠抓住總綱,「那麼它的涉及面就很廣;法網稀疏,則小過失就得以忽略。涉及面廣,則大罪不會縱容,大過必會懲罰。小過失得到忽略,那麼為政就不會苛刻。大罪一定懲處,則在治世違法亂紀的行為就會被遏制。這就是治理國家的關鍵。」
這一條是講,善於治理國家的領導人他是抓住一個總綱了,抓住一個大綱、總綱。像魚網,抓住那個綱,綱舉則目張,這個網它總是有一些疏漏的地方,抓住總綱,它涉及的層面就很廣泛,因為抓住那個總綱,主要的抓住了。法網稀疏,就是那些細節方面就比較沒那麼煩雜,就比較疏漏,一些小的過失就可以忽略,就不去找那些小過失;主要抓住大的,抓住總綱,涉及的面就很廣了,所以大的罪過就不會放縱,必定會去懲罰。小的過失忽略了,為政就不會很苛刻,不會法令太多,動不動就犯罪。這樣小過疏失,為政就不會讓人民感到苛刻,大罪一定要懲處,在治世的時候,違法亂紀這些行為就被遏制了。這個就是治理國家的一個關鍵,抓住大的,小的就讓它去疏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