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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行下效,反求諸己 |👉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,第一單元「君道」,三、「反身」。
【三十一、夫上之所為,民之歸也。上所不為,而民或為之,是以加刑罰焉,而莫敢不懲。若上之所為,而民亦為之,乃其所也,又可禁乎?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五,《春秋左氏傳(中)》。
這個『歸』是趨向、歸附的意思。這一條說在上位者,就是在上面的人所作所為,下面的人民「百姓會趨向效法」。上位領導的人所作所為,人民百姓會向他效法,跟他學習。「上位者所不做的事,而百姓有人做了,因此加以懲罰處分,就沒有誰還敢不加以警戒。」上位的人沒有去做那些不好的事,而下面這些人民百姓有人去做了那些不好的事情、錯誤的事情,上面的領導統治者給他加以懲罰處分,下面人民就不敢說話了,也不敢不加以警戒、警惕,不能再犯了。因為上面的人都沒這麼做,那你做的壞事(做錯了),受到懲罰大家也沒話說。「若上位者所做的」,如果上面領導的人帶頭做不好的事情,壞事,下面人民百姓也有人跟著做,「這乃是勢所必然的」,那個就自然的,所謂「上梁不正下梁歪」上面的人就帶頭做一些不正確的事情,下面的人就很自然他也跟著做,這又怎麼能禁止得了?怎麼能禁止得了下面的人不去做那些壞事,因為上面的帶頭這麼做,所以你上面的人沒有改過來,很難去要求下面的,也禁止不了。這一條還是下面的人有做錯了,上位的人要反省自己是不是有做錯事情。所以「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」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