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要制禮作樂 |👉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二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七、「禮樂」。
禮以導其志,樂以和其聲,政以一其行,刑以防其奸。
禮樂刑政,其極一也,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。
這一條出自於卷七,《禮記》。
「用禮儀引導人心,用音樂調和人情,用政令統一人們的行為,用刑罰防止人們的邪惡。禮儀、音樂、刑罰、政令,它們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,都是要使民同心」,就是讓人民都有道德觀念,「而實現天下大治的理想」,這是禮樂終極的目標。
刑罰政令是來輔助禮樂的,是以禮樂為主,刑罰政令是來幫助推行禮樂。所以古聖先王得到政權,第一樁大事就是制禮作樂,制定國家人民遵守的禮儀。這個禮要分尊卑長幼、親疏遠近,大家知道自己在什麼樣的身分地位,該行什麼禮,這就不亂了,大家知道禮節。樂是調冶人情的,人難免有七情五欲,用樂來調和。所以七情五欲不能偏,如果太偏太極端就會出問題。所以古代這個樂是有講究的,不是像現在搖滾樂,靡靡之音這一類的,這一類不但不能調和人情,反而讓人的心更躁動、更墮落。所以這個樂要講求的。
在音樂當中,古琴是一個很好的修心養性的一種音樂,讓人心靜下來、沉澱下來。所以古聖先王對制禮作樂都很重視,現在中華民國建國以來沒有制禮作樂,所以人民沒有一個禮節遵循的標準。樂也很亂,大部分都是以西洋音樂為主。西洋音樂也有比較好的、比較高尚的,但是不好的還是比較多。所以現在中國的音樂都學西洋的,不是古聖先王提倡那個樂。這些還是有待我們這一代人帶頭來尋找禮樂,這個在國家政府沒有了,只有在民間去找。所以過去台中蓮社雪廬老人他有編一個《常禮舉要》,還有唱詩歌集的,這個樂就符合聖賢的標準,我們大家都可以來學習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