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從愛護我們身體開始 |👉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三冊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三冊,第三單元「貴德」,二、「孝悌」。
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,數月不出,猶有憂色。門弟子曰:「夫子之足瘳矣,數月不出,猶有憂色,何也?」曰:「吾聞諸曾子,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歸之,可謂孝矣;不虧其體,不辱其身,可謂全矣。故君子跬步弗敢忘孝也。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憂色也。」
這一條出自於卷七,《禮記》。
『樂正子春』是春秋時代魯國人,曾參的弟子(就是曾子的弟子)。『瘳』是病好的意思。『曾子』就是曾參,春秋魯國武城人,孔子的弟子,年紀比孔子小四十六歲。曾子事親至孝,作《孝經》,後世尊稱為「宗聖」。『跬步』就是半步。連跨兩腳叫做一步,跨一隻腳出去就半步,叫「跬步」。
這一條講孝悌,有關孝。「樂正子春有一次從堂上走下來,不慎扭傷了腳」,不小心傷到腳了,「好幾個月沒有出門,一直面有愁容」,很憂愁。他門下的弟子就問道:「老師您的腳不是好了嗎?您好幾個月不出門,到現在還面帶憂愁,這是為什麼呢?」樂正子春說:「我從前聽我的老師曾子說過,父母完完整整的生下我們」,父母完整的生下我們這個身體,「我們死的時候也要將這個身體完完整整的歸還給父母,這才可以稱得上孝順;沒有損毀父母給我們的這個身體,沒有辱沒了為人一世的善名,這才是完完整整的歸還給父母」。「因此君子即使邁出半步路」,走半步路,「都不敢忘了對父母的孝道。這回我竟然忘了孝道,傷了我的腳,所以我才會有愁容」。這個意思《孝經》講的是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!」孝從愛護我們身體開始,所以我們不可以任意去糟蹋我們的身體,這是孝的開始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